2003年、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坦头镇人民政府镇长王伟、拒不执行他自己代表镇政府与被征农田十户农户签的补尝协议,十四年来,农户们拿着盖着政府红章的协议书多次向镇政府表达诉求,均无果,今年7月28日、县信访办电话里告知可拔打12345市长热线,热线电话投诉后,结果8月4日得回复依然是推诿和拖延,8月6日只能再次通过网上将此遗留问题反应至浙江省信访部门,8月14日镇政府信访办回复已受理,并于今天(9月6日)通知处理意见,一看原来没丝毫落实,依旧是极不负责任的推诿和拖延(细节网上都有记录),所以今天再次向上投诉,十四年了,当初十户农户其中一位户主等到死也没等到应有的补尝,而这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何如此嚣张?不把农民当回事。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十八大后,中央不断出台惠农政策、支持三农,而镇政府却反其道而行之欺压农户,试问坦头镇地方政府官员的良心何在?置党的光辉形象于何地?难道这些农户在失去农田后、这辈子都得不到应有的补尝?
裘万桂:你于2017年9月6日向国家信访局(裘万桂、坦头镇坦头村人,身份证号:332625196812095814,联系电话:15821607068)反映天台县坦头镇2003年征地补偿遗留问题的信访事项。经调查,2003年12月坦头镇人民政府为经济发展需要征收捣臼洋地方用于规划和建设坦头镇第二期工业园区,涉及坦头镇溪南村、坦头村、长崔丁村、长崔村、五百村部分村民,土地面积200多亩,当时以每亩22000元价格征收土地,涉及征收土地区块的村民已基本处理完毕,只剩10户农户没有同意,其中涉及溪南村3户,其中1户土地靠近60省道边至今没征收,坦头村7户。后于2003年12月25日与上述农户签订了补充协议书,约定在第二期工业园区,规划的灵珠路与环城东路之间靠新60省道边以北自西往东21间商用住房地基出让给被征村民。由于遗留问题的时间较长,土地出让价格、政策、规划等各方面变化极大,按原协议暂时无法兑现,镇政府已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及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天台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天台县坦头镇人民政府 2017/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