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见习人员及见习人员申请补贴 有关文件是绍柯人社发(2017)13号文件本人在浙江塔牌绍兴酒有限公司实习
同志:您好!您网上反映“根据绍柯人社发(2017)13号文件,咨询见习人员的相应补贴”的信访事项(编号:WX20170224025)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处理如下:1、柯桥区参加就业见习的对象统一为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在校生和毕业1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简称见习人员),不限户籍。2、目前柯桥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有155家单位,经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由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联合发文予以设立。3、见习人员在柯桥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其中政府补贴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补贴额度。见习留用率达到50%的可给予适当提高,国家级和省级见习示范基地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的政府补贴部分可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缴纳综合商业保险费用,当地政府可给予补贴。4、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办理地址:柯桥兴越路171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36室。已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相关事项。若尚有不清楚的,可直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咨询。联系电话:84136812、85683792联系人:刘王庆 联系电话:84136812科室负责人:潘春雷 联系电话:84567273分管领导:凌苗祥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10月18日
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