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手机不忘要发票


温岭的王先生最近发现手机总是充不进电,便到售后服务中心去维修时,却得到了没有发票不能保修的回复。
  手机是不久前在市区的一家手机店花五千元钱买的。“结账时,销售人员称月底了暂时没有发票,就开了一张收据。但负责人称,当初没有开发票,但店里售价已是打了折扣,现在补开发票需要王先生承担300多元的税费。
  王先生认为这纯粹是店家的“霸王条款”,作为消费者,索要发票理所应当。王先生便向市消保委寻求帮助。
  根据《消保法》规定,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时,经营者必须出具。经过调解,商家为王先生免费开具了发票,售后服务中心则为王先生更换了一部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