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几种动物不能再买卖了,仁化1男子因此被判刑10年


据南方网报道,仁化县长江镇原745矿的退休职工胡某某,日前被仁化县法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他到底买卖了那些动物而被判如此重的刑?
这件事要从2015年12月9日说起,民警依法对胡某某的住处进行搜查,查获白鹇、平胸龟、眼镜蛇等野生动物一批。经鉴定,该批野生动物共有活体28只,死体82只,其中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42只,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Ⅱ、Ⅲ中的动物32只,三有保护野生动物36只。
网络图片:白鹇
仁化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胡某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且查获的动物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10只,已达到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鉴于其归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在法庭上表示认罪服法,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已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南方网

夜鹭,池鹭也是国家二级,希望大家一起来保护野生动物,见到卖这些报警森林公安,因为就有些没素质的小市民了,吃吃吃,大量寄生虫病毒细菌,吃吧吃

野生动物和它们的栖息地大量减少,到处都是人人人,景观也通通从自然的变成了人工,这样真的好?
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义不容辞
这法律准绳也是不懂。。吓尿

还是贪污好,1000多万才多3年,如果能贪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