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买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如果想再购买商品房,如何操作?是退房呢,还是补差价。
您好: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印发龙岩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配租配售和后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龙政办[2013]172号)第二十八条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13]297号)第八条规定,购买经济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须购买其他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原销售价格回购,另经济适用住房房屋装修不予补偿。如有疑问,可咨询龙岩市区保障性住房审核办公室(联系电话: 5256293)或龙岩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293183)。(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12-10 09: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