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点公司的补偿款镇政府未发放给我

我出生在峰市高山村。由于建水电站,我们村受到影响,今年棉电公司答应补偿。上头文件写着:户口常住居民享有补偿,从2000年到2013年的款项。很多村民都去领了补偿款,我却没有。去找镇长被告知我已经出嫁。我是2010年结婚的,户口并没有移动,没有那条法律证明我是出嫁还是入赘。女性结婚不能享受而男性可以,这是男女平等的社会吗?部分村民也打了报告到镇政府和县政府,没有下文。想着2000年初由于建水电站道路不通,我们背着米菜走两个多小时山路去求学就觉得委屈。。。真正受苦的是我们这些人。如果按政府所说那至少也该补偿我结婚之前也就是2000年到2010年的损失啊!不然怎能服人呢?望政府给于尽快解决!
你好!关于受棉电影响补助款的符合政策人员审核及补助款发放,我镇有专门工作队负责此事,欢迎您到我镇咨询或来电咨询,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支持!咨询电话:5731954.(永定区峰市镇人民政府于 2014-11-14 09:1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