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市区禁放烟花规定 大家共享平安愉快假日 ——致市区居民朋友的 一封公开信


市区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
辞旧迎新,2017年春节即将来临。在此,向大家致以节日的问候。为了使大家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新春佳节,确保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我们向大家提示:
1、安全教育要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请各位父母加强对孩子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2、燃放条例要记牢。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对禁放范围和要求作了规定,请大家认真遵守。
3、购买爆竹要谨慎。请到持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要购买和燃放非法、伪劣、超标品种,以防伤己伤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4、携带乘车要禁止。禁止随身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车、火车、轮船和飞机,禁止将烟花爆竹带入校园。
5、燃放行为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必须在禁放区外燃放,要远离易燃的草房、物资仓库、加油站、液化气站和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远离污水井等可能有沼气的沟井,以防发生意外事故。不得在楼道、走廊、阳台、窗台和楼顶燃放,不得对人、对物、对车燃放。小孩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家长在旁看管。
最后,祝各位市区居民朋友平平安安,节日快乐!
韶关市公安局
二O一七年一月九日
来源:韶关市公安局

今天凌晨四五点,惠民北附近有人放烟花,足足响了二十分钟,这种缺德辣鸡也不怕新年被那么多人咒骂他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