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南院)教学楼、培训大楼、学生食堂提质改造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资金来源: 其它 资金额:75万元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南院)教学楼、培训大楼、学生食堂提质改造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南院)教学楼、培训大楼、学生食堂提质改造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2.项目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南院)教学楼、培训大楼、学生食堂提质改造设计项目;
2.3.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
2.4.建设规模:项目总资额约为1490万元,其中教学楼外立面改造与内装修资额约为400万元、培训大楼外立面改造资额约为324万元、培训大楼内装修资额约为396万元、学生食堂外立面改造与内装修资额约为370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
2.6.质量要求: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2.7. 招标范围:(1)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外立面改造设计与内装修设计、培训大楼外立面改造设计、培训大楼内装修设计、学生食堂外立面改造设计与内装修设计;(2)教学楼、培训大楼、学生食堂建筑蓝图(建筑平、立、剖面图)图纸描绘成cad电子版,建筑面积共计约2.9万平方米;(3)项目的外立面改造设计与内装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外立面改造设计、室内设计)及施工期间内的配合服务,至本工程完工的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
2.8.设计周期:52日历天。①中标后10日内提交各栋建筑平立剖图给招标人理规划许可;②规划许可理完成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的文本和图纸,提交规划、住建等政府部门进行专家评审;③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网上施工图审查;根据审图意见修改反馈,应控制在2次内完成;④图纸审查通过后,应在2日内提交正式的施工图给招标人。
2.9.本项目的设计费标报价上限值:人民币75.5万元。
三、合格标人资格要求
3.1.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4.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专业设计人员、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相应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以下劳动关系材料之一:①、提供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②、如标人为事业单位,可提供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替】。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标均无效。
3.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规定理省外入湘企业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截图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
3.8.财务要求:不做资格要求 。
3.9.信誉要求: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标资格的。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标人须在请从2019年3月21日~2019年3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每天09:00时~12:00时;15:00时~17:00时派法定表人持法定表人或委托理人持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证件原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以上证件报名时须提交复印件二份,并加盖标人公章。报名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报名。
五、资格审查法及评标法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2.评标法:参照《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标管理法》(建市【2008】63号)中的“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六、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方案设计补偿
7.1 对未中标的且评标排名在第二名的有效设计标方案补偿1.5万元,第三名的有效设计标方案补偿1万元。
特别提醒:请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务必先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联系人取得联系。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
联系人:徐 菲 赵经理
电 话:17181002233
e-mail:zb7158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