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蕉城公安分局对下面这篇文章解释清楚,我个人认为蕉城公安分局是在滥用职权,恶意报复老百姓
问题:蕉城公安分局找借口对两名环保人士恶意扣留24小时,还对其中一名环保人士用脚踢,把踢环保人士的民警,报上名来,是不是宪法赋予您们特权,如果是这篇文章有诽谤,那就把写这篇文章的记者抓起来
“警察传唤过程临近结束时告诫我们,不应该去‘淌浑水’破坏宁德的安宁。”12月4日上午8时左右,天津绿领环保志愿者刘乐(化名)与自然大学环保人士李海波(化名)结束24小时传唤后告诉《财经》记者,自己被福建宁德警方指控涉嫌“卖淫嫖娼”的说法,纯属子虚乌有。
《财 经》报道(记者 肖辉龙)“警察传唤过程临近结束时告诫我们,不应该去‘淌浑水’破坏宁德的安宁。”12月4日上午8时左右,天津绿领环保志愿者刘乐(化名)与自然大学环 保人士李海波(化名)结束24小时传唤后告诉《财经》记者,自己被福建宁德警方指控涉嫌“卖淫嫖娼”的说法,纯属子虚乌有。
李海波和刘乐在宁德地区关注污染项目已久。
事发前,在渔场厂房楼顶拍照观望大约20分钟后,李海波先行下楼看电视打发时间。周乐则继续停留在楼顶拍照。突然,一名身材发胖和一名年貌近30岁自称警察的男子走到她跟前,盘问她为何前来此处。
一番周旋后,周乐才得以抽身,但对方掌握了她的身份证信息。她之后才知胖男子是村干部。
12月2日,两人并未再进入污染企业分布的村庄,而是停留在宁德市观望情况,“那时我们就预感会被跟踪。”当天夜里,二人出于安全起见,将两个房间退掉,开了一间标间。
周乐解释说,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有人闯入避免单人应对,另一方面在环保圈内都是以兄弟姐妹相称并无其他顾虑,加之这段时间自己身体严重感冒,两人离得近方便照应。
周乐和李海波事后都回忆,警察敲门是12月3日凌晨5时30分左右,当天二人原本计划前往污染程度更严重的其他企业走访,但警方的到来致使计划终止。
开门前,周乐与李海波一直分睡在两张床上,且各自都长衣长裤而睡。周乐要求警察亮明警官证后才打开门。警察进门后不久,便与李海波发生了言语上的冲突,“他们进来至少五六位警察,说话很不文明,我上前进行了劝阻。”
在屋内,周乐被盘问有没有结婚证,“他们说没有结婚证就属于违法行为。”周乐甚至还曾反问警方,从未听说过哪部法律规定,异性普通朋友在一个屋内住就属于违法行为。
周乐和李海波回忆说,警方并没有听二人的解释,在没有出示传唤证的情况下,以“涉嫌卖淫嫖娼”将其二人传唤至宁德市蕉城区公安分局。
在公安分局地下室,警方调取、查阅了更多关于周乐的信息,他们获知周乐之前参与过很多公益活动。另一方面周乐也非常配合询问,“他们后来还安排了两位女民警陪我,不时还会聊聊天。”
笔录结束前,周乐曾前往李海波所在的审讯室,看到李海波坐在椅子上哭了。“他说,自己被侮辱还被人用脚踢。”
有警察告诫周乐,不要到宁德来“淌浑水”,扰乱当地的安宁。“我们被诬陷‘卖淫嫖娼’,对我们名誉和心理造成了很大对伤害。”周乐说。
12月4日清晨,蕉城公安分局民警因落实不到二人的证据,将二人释放。
随后,该公安分局发布消息称,12月3日凌晨,蕉城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蕉城区蕉南速8酒店内有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接报后经查,8713房间内住有一男一女,该两人无法说清两人间关系,且拒不配合民警调查。
据此,民警将二人传唤至公安分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调查,两人系朋友关系,未发现二人有违法行为。公安局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时限内结束对两人的传唤。
一位曾多次到宁德调查揭露企业污染环境问题的志愿者向《财经》记者介绍,当地污染情况由来已久,今年上半年还有多家媒体集中曝光过该地重金属加工企业,但这种破坏行为并没有因曝光得到遏制。
多位熟悉当地环保情况的志愿者和村民介绍,宁德市多家排污企业对外来和本地环保人士都盯得非常紧。
一位知情者出具了宁德湾坞村民陈义龙被行政拘留的家属通知书显示,其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于9月3日被福安市拘留所行政拘留5天。
知情者说,陈义龙事前用微博反映关于宁德企业污染的问题,还被村干部带警察叫去谈话,事后没多久便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抓。
但无证驾驶和反映污染问题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尚存疑问。
10月15日,一名北京环保志愿者表示,其前往宁德准备拍摄湿地保护记录片,才刚到宁德不久就被监控,被审查数小时后,其航拍设备也被没收。半夜回到宾馆后又被六名便衣监视居住,第二天一早多人将其送至机场,让其提前返回北京。
此外,《财经》记者看到了相关的文书内容显示,还有多名当地从事环保志愿者的村民曾因为其他事由被行政拘留10到15天不等。
您好!你的来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经查,2015年12月3日凌晨,蕉城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蕉城区蕉南速8酒店内有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接到举报后,蕉城公安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蕉南速8酒店进行例行检查。经查,8713房间内住着一男一女,男子徐某(江苏人),女子田某某(天津人)。因该两人无法说清两人之间的关系,且拒不配合民警调查,据此,公安机关依法将二人口头传唤至蕉城公安分局进一步调查。
经公安机关调查,徐某和田某某系朋友关系,未发现其二人有违法行为。目前,公安机关已依照法定程序结束对该两人的传唤。
以上是该事件处置过程,并不存在您所反映的情况。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于 2015-12-28 16:4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