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参照: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http://www.foshan.gov.cn/fspubgov/gkzn/200909/t20090903_1378811.html
得悉:监督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佛山市人民政府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佛山市人民政府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佛山市人民政府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佛山市人民政府及属下各级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佛山市人民政府以下机关反映和投诉。
(一)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7号楼;邮编:52800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联系电话:0757-83035255;传真:0757-83321424。
(二)佛山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市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和信访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2号楼;邮编:52800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电子邮箱:xzts@foshan.gov.cn;佛山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市政府行政投诉中心)联系电话及传真:0757-83334791;佛山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联系电话及传真:0757-83329660。
2012年6月7日向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提交,申请编号为 '12060700001'其回复没有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承办工作人员没有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经查,该宗编号为12060700001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于2012年6月26日作出答复,并于同日上午11:49分将答复书发送至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敬请留意。
2012-07-03 21: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