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你好 我们是金凤区国税局的退休干部,我们居住的小区位于新城浴池巷,二零一四年政府在我们还在居住的情况下,强行将签了合同的房子门窗倒坏,致使房子无法居住。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二零一五年四月份,我们只好同意按照政府货币补偿的政策拆迁。当时,黄河东路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让我们利用五一放假期间就把家搬了,当时我们问,那签合同的事情是否还要找他们,他们答复,他们会上门签合同的。但是从此以后,他们以没钱为由迟迟不签合同,可是我们的房子已经无法居住,人也按照他们的要求于二零一五年五一前搬离了房子。今年夏季供热公司又将该小区暖气截断。今年九月八号,黄河东路办事处终于同意和我们签合同了,但是合同报到金凤区建设交通局,他们又以没钱为由迟迟不签字,直到十月二十四日,才给我们签了字。但是他们以没钱为由,让我们找黄河东路办事处要钱。黄河东路办事处,又以自己不具备法人资格将我们推给了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在此,我们想问,既然没有钱,为啥要将我们二零零零年才开始使用的房子划为拆迁的范围。并且强行破坏房子结构,以至于现在无法居住使用,到了该承担责任的时候,却互相将我们的事情踢皮球。一年多来,眼看着五六十万的房子无法使用,我们无比心疼。现在供暖了,我们的房子却被切断暖气,我们真是欲哭无泪。 后来,我们又多次找到金凤区主管的刘副区长,但是刘副区长也以企业没钱为由不作为。我们想说,既然企业没有钱,为何要将我们的地盘转让给该企业呢,这里关键是人民政府是为人民着想,还是替企业考虑的问题。 我们每天都收看新闻联播,看到党中央狠抓党风建设的决心,我们很是兴奋,可是白天找政府办事却很难。有人劝我们到北京上访,难道这么冷的天,真逼着我们到北京静坐,做出过激行为,才解决我们的问题吗? 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我们的事情,尽快解决我们的诉求,返还我们的拆迁款。拆迁补偿款分别为:边空军,557321.55元。王志明,573998.96元。胡香球,588959.574元。崔学仁,573998.96元。四人合计价款,2294279.04元。
该四人房屋拆迁前办事处未与建设交通局沟通,请办事处给予答复解决。
金凤区建设交通局 2016-11-16 14:4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