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满意吗?请站在市民的位置上考虑!!!

习总书记上台后,最令市民鼓舞是一句话。政策对不对,群众说了算。做一个令群众满意的政府。现在群众对政府的个别政策不满意。不知政府会改吗?例如:禁摩,谁满意了?只有政府满意了,因为城市看上去升了一个档次,领导有方啊,这是领导想要的吧,但市民呢?市民想要吗?上层阶级的不想禁摩,因为会突然增加好多小汽车,交通更拥堵。没钱的不想禁摩,因为没钱买小汽车,公交车逼不上。中层阶级不想禁摩,因为不想买小汽车,更不想逼公交,迫于无奈只好买汽车,还没钱加油,没钱交停车费,还没地方停。全市从上到下都不喜欢禁摩,那这个政策还是对的吗?
开了弓没有回头箭,这个懂得。接下来是如何挽回市民的满意。在好久之前禁了电,久到没人注意,因为政府没执行,请你们认真想想有没有执行禁电(含国标电动车),所以没人知道。当时还可以开摩托车,所以没人关注禁电。现在禁摩了,市民拥去买国标电动车。你们拿出N年前的规定,也就是一直没执行过的规定,叫市民不要买国标电动车。你这不是忽悠市民吗?假如你们一直贯彻禁电(含国标电动车),宣传也很到位(象禁摩一样到位),市民绝对的不会买电动车。在半年前就出现大批买国标电动车的市民,政府也一直不干预。政府更是让卖电动车的要卖国标电动车,那不就是给市民一个假象可以用国标电动车吗?现在摩托车没了,市民出行三个选择,公交(迫不上去),汽车堵得慌,国标电动车最理想,安全,环保(电池问题相信比汽车的问题更环保吧),没增加交通压力。主要是群众喜欢,市民满意。
做一个令群众满意的政府,请慎重考虑市民的需要。到了一个令市民极度厌恶政府的时候,会如洪水爆发。
请问是领导满意重要还是群众满意重要?
您好!为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和《广东省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2008年10月,我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从2008年12月1日起,在以下区域禁止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东至佛山一环、东平水道、东平新城区华阳路南延线;西至汾江河、东平水道、禅西大道、北至桂丹路、佛山水道;南至东平新城区三乐路。石肯在该范围。
期间,我们通过报纸、电台、电视、QQ、微博、互联网、手机短信、户外显示屏等媒介宣传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设计制作了宣传声带、短片,由2013年10月至12月,分别在佛山电台、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印制派发了一批宣传挂图,还定期派员到佛山电台“自在畅行”节目进行宣传。为切实做好我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工作,我市设定了为期一年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时间是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在此期间市摩管办适当加强了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的宣传工作。2014年起,市摩管办结合宣传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政策,同步加强了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的宣传工作。
目前,省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目录及登记办法尚未出台,只有相关文件出台,我市有关管理办法才能制定和实施。因此目前我市仍不能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但交警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省有关办法出台。
至于电动自行车的销售问题,需请市工商部门进行回应。
2014-09-15 09: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