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刑事案为何快一年了都无法结案

领导您好!
2013年12月17日晚我与几位朋友在钱柜KTV消费完准备回家,无故被喝醉的一伙人暴打而导致左胸第二第三肋骨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编号为龙公新鉴告字【2014】第00001号),事发第一时间就报警了,南城派出所接警马上过来处理,当时犯罪嫌疑人都已开车走了。我们一行人也到了南城派出所录笔录,嫌疑车辆车牌也确定了,但是犯罪嫌疑人的辨认我们都没有辨认出来(给辨认的估计是办身份证时的2寸的照片)。
在此期间我也有在询问负责案件的民警,据他告知嫌疑车辆已扣车扣了快壹年了,但是车主一直不说是谁借去的。那我想咨询的是如果车主一直不说那这案件就无法侦破了吗?
黄宗兴,你好,
你的来邮已悉知,现回复如下:
经查,2013年12月17日凌晨50分左右,你与朋友在南城莲东夏商百货“钱柜”KTV唱歌,离开时被五六名男子殴打。案发后,办案民警前往现场调取监控,并询问车主及KTV保安人员,因嫌疑车的车主拒不交代当晚车子借给谁使用,另两名也称当时自己喝醉了不知道谁在驾驶。后办案民警于2014年1月1日将该案立为寻衅滋事案,并于当日将该三名车主的二身份证一寸照片做辨认笔录,你与旁证都无法辨认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而后,经办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嫌疑车车主属虚假做伪证,民警也想对其采取措施,但经办民警和新罗分局法制大队进行沟通,因此案没有判下来,无法确实是否有违法事实存在,因此立包庇犯罪的条件不存在。因该案比较复杂,办案民警对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对此,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办案民警并不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在此,感谢你的来帖反映,希望你能理解并继续支持我区公安工作。(新罗公安分局于 2014-12-22 10:3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