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住建局工作不作为

世荣房地产公司强制交不合格的楼给业主,拿到钥匙去收楼发现入户大门损坏严重,至今没有解决问题,造成业主多次河南往返珠海未果,斗门住建局工作人员草草处理,不实地了解情况,工作敷衍了事,问题投诉3次至今没有解决,严重影响珠海政府职能部门的形象。
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蓝湾半岛(世荣作品壹号)的开发商为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公司);物业服务公司为珠海世荣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物业公司)。 针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我局已多次派人跟进。且世荣公司亦已进行了整改,我局已履行了监督责任。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办法》(粤建质函[2010]643号)第十六条的规定,责任单位应对因质量缺陷所造成的损失予以经济赔偿,具体数额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应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投诉人一再要求我局协商维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及8趟来回的飞机票费用,已超出我局的职能范围。 建议热线中心针对该类型的信访应引导投诉人循法律途径解决。 专此函复 珠海市斗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斗门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6-07-13 10: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