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转移问题!

您好!有关顺德公积金转移至广州有关问题咨询!谢谢!
1.在顺德缴纳的公积金(账户状态目前还为正常状态),转移至广州公积金(已开户并开始缴纳)。原单位是否有义务帮助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封存申请表”中,转入单位填写部分,是否需要自己先打印表单,填写盖章后交给原单位办理转移业务?若顺德公积金账户已为封存状态,原单位是否还可以帮忙办理?
2.若是个人办理转移业务,是否一定要等到账户为封存状态才可以?具体流程是否为员工凭新单位接收函,携身份证原件、公积金存折到大良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持公积金办理回执到农商银行办理转出,新单位就可以收到为员工缴存的公积金?其中新单位的接收函是否可以为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若单位开具接收函,具体内容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转移业务可否请他人代办?
以上问题,还烦请解答!谢谢!
回复:职工个人明细户状态在正常状态下是无法办理转移的,这表明单位还在为网友进行正常缴存。网友离开原单位,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再由接收单位办理转移手续。转移手续可以代办。
将公积金从我市转出市外,具体转移手续可由接收单位按照我市转移的手续办理,明确接收单位名称、转入的住房公积金专户账号、开户银行,我们把资金转入对方指定的公积金专户。或者按照接收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也即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我们提供协助。
[本帖最后由 fsgjjcxd 于 2011-11-02 15:08:55 编辑]
2011-11-01 20: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