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被查悔恨:“没有吸取哥哥醉驾的教训!”


4月10日,从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一男子醉酒驾车被查时悔恨不已: “没有吸取哥哥醉驾的教训,落到这步田地咎由自取!”4月7日,渉嫌醉酒驾驶人杨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立案。
3月31日13时许,家住广水市应山办事处47岁的杨某某酒后驾驶鄂SK15XX二轮摩托车,由应山办事处北关中学路段至雅瑞山庄,行至航空北路与三环路交叉口路段处时,被集中开展查酒驾的广水交警大队蔡河中队民警査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杨某某的酒精含量为83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后提取血液送随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某某静脉血液中检出了乙醇成份,其酒精含量为112.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
4月7日,接到醉驾及其处理结果的传唤时,面对办案民警的讯问,杨某某悔恨道:“5年前,哥哥因醉酒驾驶被查获并处理,今天我同样落到这个地步真是咎由自取,只怪我没有吸取哥哥的教训。这次幸亏你们查纠及时,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我愿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就当是再次给我、给家人、给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一次警示吧!”

好酒的人不要开车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是穿肠毒药,何况开车,喝酒开车真不要脸,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