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服务型政府

我曾阅《印发佛山市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事权下放工作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10]83号)等相关文件。请介绍,为了体现简化审批流程,构建服务型政府。佛山政府
一、从上级得到了哪些指导?
二、自身制定了哪些措施?
一、从上级得到哪些指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县镇(含县级市和乡)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推动全省区域协调发展,2009年12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富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意见,对富县强镇事权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进行了阐述和明确,并从大力实行简政放权、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着力理顺条块关系、促进县镇政府职能转变、实施差别性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约束以及加强改革的组织领导等7个方面指导推进事权改革工作。其中第7条和第16条对简化审批程序、改进管理和服务方式进行了具体指导。
同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关于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确定了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从科学定位政府职能、扩大镇级管理权限,推进行政体制创新,拓展经济发达镇试点,理顺纵向权责关系,加强镇级财力保障,完善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规范机构设置、优化编制配备,改革事业站所、创新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用人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完善决策和监督机制等11个方面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意见。对镇级政府扩权的范围和机构、人、财等配套保障进行了指导。
2011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广东省县镇事权改革若干规定(试行)》(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对县镇扩权的原则、范围、方式、职权的行使、监督检查等作出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县镇扩权工作。
我市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富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关于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简政放权工作实际和简政强镇试点经验,出台《佛山市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事权下放工作的意见》,对我市区镇事权改革的原则、范围、方式、程序、责任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
二、自身制定了哪些措施?
1、出台《佛山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意见》和《佛山市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事权下放工作的意见》,对我市事权改革工作进行指导和统一规范。
2、编制出台《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辖区下放的行政管理事项目录(不含顺德区)》、《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区向镇(街)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指导目录(第一批)》,印发《关于做好下放事权交接工作的通知》,具体指导事权下放和交接工作。
3、构建市、区、镇(街)、村(居)四级行政服务中心,在镇街和村居全面铺开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编制佛山市行政服务标准,统一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形象标识、建设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推进行政服务体系化、标准化、均等化建设,逐步实现行政服务城乡无差别覆盖。
4、加快推进佛山市行政审批电子网络一体化建设,通过建设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统一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平台和通用平台,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延伸到镇街等多项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全程无纸化、电子化、网络化运行、管理和监督,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行政审批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和高效化,规范下放事权的运行,强化过程监督。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完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整合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扩大和深化跨部门、跨层级联合审批或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6、加强监督检查,实施下放事项备案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日常检查制度。受托方定期向委托方报备下放事项的实施情况;委托方和监察机关通过抽查、巡查、电子监察等多种方式对受托方实施下放事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11-09-06 10: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