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笔绍兴市本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支付
11月25日,记者从绍兴市财税局获悉,在运行一年多后,绍兴市本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近日垫付了第一笔救助款项,金额为3万元。
今年9月29日,越城区二环西路与胜利西路红绿灯路口发生一起货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电动车主蒋某受伤入院抢救,产生抢救费用8万元。由于经济能力有限,在肇事车辆交强险垫付1万元和肇事方垫付2.8万元后,当事双方仍欠医院近5万元。
抢救工作结束后,医院根据交警部门签发的《垫付通知书》,填写了《绍兴市本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申请书》,经公安、卫生、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审核,最终绍兴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垫付了3万余元抢救费用。
据了解,绍兴市本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于2015年6月正式投入运行。在绍兴市本级辖区及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绍兴支队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若受害人不能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和从侵权人处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基金的救助,得到及时抢救或适当补偿。
该基金的救助类别为: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受害方家庭特殊困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值得注意的是,基金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后,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对拒不偿还的,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将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接下去,我们打算以财税普法宣传为契机,利用多种载体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扩大政策影响,让这一优惠政策惠及更多群众。”绍兴市财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公众知晓度不高,目前该基金使用的并不多,他们正通过在税收、银行、社区等窗口单位投放宣传资料等手段,宣传这一政策。
钱到谁口袋了,呵呵
保险公司呢,收保费积极,出险的时候就当缩头乌龟。收了钱,出险的时候就应该让保险公司马上介入来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对,收保险费骚扰电话不断,华东地区的保险公司一个接一个地打,出险了没一个电话了,这叫什么保险。这个不需要宣传也不必成立这个机构,应由保险公司垫付才对,这样才配保险两字。
难道一定是机动车的错?
不知能不能公布下救助基金账户上有多少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