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旭宇房产非法无证施工数日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却故意推诿搪塞,是部门失职还是遭遇“潜规则”?
日前,笔者在宜宾二二四天柏组团(B1-3-2地块)现场看到,几台挖掘机正在干得热火朝天,经过一番打听,才知道是宜宾旭宇房地产有限公司组织的非法施工,施工现场已经挖掘出一个直径约100米、深度达10多米的巨坑,挖土约5万多立方。接到群众举报的宜宾翠屏区规建局工作人员来到现场搪塞说:是在清理电缆沟、排洪沟,试问,哪个单位清理电缆沟、排洪沟需要挖掘一个直径约100米、深度达10米的巨坑(况且整个地块下根本就没有电缆和排洪沟)?
这分明是相关工作人员与旭宇房产公司沆瀣一气,公然袒护、包庇宜宾旭宇房产公司的违法行为。
经初步核查,宜宾旭宇房产公司没有办理任何施工手续,这种无证施工的非法行为是否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法律的规定,是否该受到应有的制裁和处罚,我们将拭目以待?
只要有领导发了话了,可以干起走再说,潜规则,大家都懂的,你不必和小伙伴一样惊呆了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宜宾新闻网《开发商无证施工,宜宾规建局涉嫌袒护》一帖的回复
宜宾新闻网:
来函已收悉。关于网友“风起云涌”在宜宾新闻网“互动宜宾”社区“百姓呼声”版块发表的《开发商无证施工,宜宾规建局涉嫌袒护》一帖,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我局在8月5日接到举报人杨保清实名举报天柏组团B1—3—02地块商住楼项目未办理施工手续提前违法施工的举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局建设工程科和市规建执法支队前往调查处理。8月6日我局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据现场察看,该项目相关建设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尚未完善,还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涉嫌存在利用拆迁用地范围内房屋平场整理之机擅自开挖基坑的行为。我局检查人员在现场对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给予了明确指出,并要求建设单位立即停止无证施工的行为。市规建执法支队工作人员也明确要求建设单位立即停止相关违法建设行为,并将继续进行跟踪检查,视检查情况对有关责任主体依法进行处理。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明确表示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处理意见,待相关手续完善后再行施工。
2013年8月14日, 市规建执法支队向宜宾旭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宾旭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出“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宜市城监停建〔2013〕04号)。此后,已将我局现场了解情况和处理意见向举报人扬保清进行了电话通报。目前,我局相关职能科室和市规建执法支队正继续对该项目实施依法监管,未发现继续违法施工现象。不存在故意推诿搪塞,相关工作人员与旭宇房产公司沆瀣一气,公然袒护、包庇宜宾旭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宾旭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对宜宾旭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宾旭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完善施工手续,无证施工的违法行为给予了坚决的制止和依法监管。
特此回复。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