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妻现在居住在新罗区,我老婆去西元派出所更换身份证,几个月后,第1次我回去漳平,我老婆没回去,我想代她领,派出所说要当事人自己回来领,因为要按指纹,前几天回去我老婆自己去领,带着旧证和申办身份证的发票,派出所说要一张什么单子,当时我就没有拿到,却说要我拿户口本去拿证,我们现在住新罗区,户口本不可能天天带在身上,我老婆一个月也才休息1天,她好几个月才能回漳平1趟,你们派出所不是在刁难我们群众吗?本人带着身份证旧证和发票去领,为什么不行?难道要我们老百姓领一张身份证天天往里面派出所跑吗?
林庆安先生:
您好!
您诉求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关于统一全省公安机关户籍窗口服务标准的通知》(闽公治传发〔2014〕292号)文件中,关于“换领居民身份证”相关规定:领取证件时须由公民到户籍窗口进行证件核核验,交回原居民身份证(有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的一并交回),无法到场的由同户成年直系亲属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居民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委托书、代领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领取。您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漳平市公安局于 2015-2-3 15:4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