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如果还没缴完人就己去逝社保该如何办理
鸿:
你好!就你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请参保人家属(或法定继承人)携带死亡证明材料(如火化证、医院的死亡证明等)、参保人及办事人员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参保人的养老保险手册、参保人或者法定继承人的银行存折、火化发票等相关资料(具体资料以个人经办时经办机构要求提交的资料为准),到相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注销手续,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将会核算出应退回的金额并按规定程序发放至银行账户。我局社保经办机构地点在县委党校宿舍对面(老实验小学斜对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二楼劳动社保服务大厅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在二楼医保服务大厅办理,若涉及失业保险则在三楼就业服务大厅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三楼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原参保登记时所在的村(社区)申报办理。若有疑问,请拨打我局政策法规股电话05973328183。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9-26 09:2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