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用一项权项能够完整地表达发明的技术实质,而不需要用第二权项来加以说明的,则用单项制,即只写一条权项。例如,发明名称:磁合金,发明内容仅是这种合金的成份,而冶炼方法是采用已有的常规工艺。其发明权项可写成:磁合金是由下列成份比组成(重量%);钴23-25,镍13-15,铝7-9,铜3-4,钛0.1-0.3,钇0.05-0.5,其余为铁。 2.多项制。需要用二项或二项以上的权项才能完整地表达发明的技术实质时:则用多项制。大多数申报发明奖的项目,需要用多项制表述发明权项。多项制的基本写法是,项写主权项,关于主权项所含创造性内容的分项描述均为从属权项。主权项的句话写发明名称,从属权项的句话必须引用主权项,必要时还要引用前面的从属权项。主权项和从属权项按统一顺序编号。如果主权项是二项或二项以上,则写完主权项及其从属权项后,按着写第二项主权项及其从属权项,再接着写第三项主权项及其从属权项……余此类推,仍按统一顺序编号,项主权项及其从斗属权项编到序号4,则第二项主权项的序号为5,它的从属权项依次为本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及主要用途。 2.国内外已有哪些与本发明技术内容类同或用于与本发明相同目的的相关技术。对于设备发明应附结构图;方法发明应附成份范围,工艺流程;物质发明应附组份、结构式及获得该物质的手段;新用途发明应写明原有用途。 3.指出已有相关先进技术存在的缺点或尚待解决的问题。 4.本发明采用了哪些创造性的技术方案,解决了国内外已有、类同或相关技术中尚未解决的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