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12月3日向政务平台举报武平县城厢镇汾水村《中诚采石场》关于毁灭农田等等的情况,后来武平县国土资源局有派人前往,本人在现场要求其单位出示事故现场土地分布图,他们对我说我们单位的事情我们自己会处理,对我不于理睬。后来我也没有接到武平国土资源局的任何通知,我便于2014年12月22日自行其单位询问情况,他们就口头告知说已查出该采石场毁灭土地面积为三亩多一点,于现场实际面积相差十一倍左右。同样该采石场并未进行处理及取缔,继续从容该采石场照常经营祸害百姓。希望上级部门对此事进行严格处理,谢谢!
钟小彬同志:
你于2014年12月22日通过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网反映要求处理中诚采石场的信访事项已经批转我局处理(诉求编号LY14122200012)。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中城采石场于2006年9月创办,属持证合法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有效期至2023年9月。该采石场由于修建挡土墙、堆放采矿剥离物、废石等,共压占土地 3.18亩(耕地)。对此,我局已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合〔2014〕175号)精神,向该矿山发出了通知,要求于2015年5月31日前完成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审查工作。今后,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该矿山的监管,督促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科学开采,并按照审查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山及矿山周边土地的复垦工作。
武平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5日
(武平县国土局于 2015-1-7 08:2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