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夹路畈村的一个普通的村民,今天抽空给你信箱留言。我不知道您到底能不能看到,我没有太多的期望大领导会理会我等一介草民的惭言!俗话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但自从合并以后我们没有感觉到丝毫幸福感增长了,反而时常倍感被欺骗的感觉!我们夹路畈原是少数民族村,一直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下,全体乡亲的努力下在2012年之前以进入小康村行列,每年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道上,可以说是每天都在变,就像我村里老书记老革命雷志贵爷爷说的,山哈人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一位有着31年10个月党支部书记基础工作的老人值得历史尊敬!值得回味?我电脑键盘不听我的领导了,就不拘小节了,请您见谅!夹路畈至2012年合并以来可以说不管在物质文明建设还是农村民主建设上不进反退,这是为什么?我想问领导第1:在这几年来夹路畈村以少数民族之名向上级财政拨了多少专项资金?名目?数额?难道一分一厘都没有吗?第2:在合并之前村民代表沟通时明确指出并村不并产,哪我夹路畈2012年之前原夹路畈大队所管理的集体山林,茶山,山塘等集体财产都怎么处置了,那些钱呢?就算公益林基金按照并村不并产的原则钱又去哪了内?还是现在党和政府某些干部在做基础工作时,为了达到体现自己工作业绩及目的可以什么话都说什么愿都敢许,等工作目的达到了人民的利益就是案板上的肉,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今天中心就是想问2012年到现在上级财政以少数民族名义下拨经费有没有?我们畲族相亲的夹路畈享受过没有或多少?如果专款不专用,就这样挂羊头卖狗肉,张官李待合并俩村意义何为?我村上村(桐川)造水库又是谁同意把库内山石制成沙子外卖!以使通村公路受损,先不说村俩委人员有没有利益输送,最起码这也是把个人利益至人民利益之上!其2在河道整治之时又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之事?不让乡民进河道取点沙石日常所需,允许向外出售?请问这是何等社会 主义新农村新民主义啊!我们的党是英明的党,民主的党,代表人民利益的党,全中华各族人民衷心拥护热爱的党!只是党和人民联系的某些人变了!最后祝福我们伟大的祖国繁荣昌盛,56个兄弟姐妹永结同心,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实现中国梦!
你于2017年5月31日向县信访局反映的夹路畈村规模调整、换届选举和其他工作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作出如下处理意见:一、信访人主要诉求:居住地夹路畈是畲族同胞聚居区,村规模调整后存在很大隐患。另外还反映该村新换届两委班子未入职及其他工作等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你反映的关于村规模调整过程中的情况基本属实,当时村规模调整是按照丽水市委的统一决定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经村民代表签字同意后实施的。村规模调整前原夹路畈自然村因建设小区和山庄负债80余万元,目前村规模调整已经历2届,总体情况良好,对于个别存在的问题,新路湾党委、政府将加强服务和管理,引导村级组织做好各项工作。 你反映的财政专项资金事项,由于政策调整,现在财政资金都以项目建设的形式到村,2016年民宗部门安排了40余万元项目资金建设牌坊和廊桥。接下来为打造国字号畲寨,民宗部门将安排每年不少于200万元的项目经费。你反映的河道采砂情况,主要指2016-2017年度的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就地取砂石料用于项目建设是经过县水利部门批准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不允许私自采挖。 三、处理意见。新路湾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做好服务,加强管理,进一步培养和考察村级组织成员,促使他们更好的带领夹路畈村的发展。 如对本机关(或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持本处理意见书原件向遂昌县人民政府或遂昌县信访局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的,不再受理。
遂昌县新路湾镇 2017/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