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领导,你们好:
我们回风洪湖居小区楼下,属于我们小区的公共用地,却被私人占用经营名为《洪湖居啤酒广场》的餐饮。我们业主质问经营者,他说是贵局批准的,还说有文件,他把所谓的文件拿出来后,我们业主看见的却是一张《申请》的复印件,上面看到有一些领导的签字,但是没有盖章,本想拍照留作证据,而被经营者抢走了。还请问各位领导,根据根据《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小区内的公共用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未经全体业主决议,不得改变小区共用设施、公共场地、绿地的使用性质,不得侵犯全体业主的共同使用权。”而贵局却知法犯法,违规批准经营者在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上从事个人的商业经营活动。如果换个角度而言,如果你家小区的公共用地被用来开啤酒广场,你们会同意吗???而且洪湖居啤酒广场从五月开业至今,一直占用小区的公共用地从事非法经营,我们小区业主多次向你们的投诉热线:5262396进行电话投诉,一直都未见到相关的执法人员来处理此事,难道你们的办事效率就这么低?需要几个月之久?希望贵局的领导能够给我们洪湖居近五百户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公用地收入全部属于业主
洪福居业主回复,主要是极少数人想吃开发商的票子
其实这儿的环境在回风这边的环境算很好的了,人要知足
票子是你的就是你的,有些东西不要乱求,没那么好拿
请问开发商是你的爹还是你的娘,你要帮着开发商说话,我们小区楼底下的公共用地全被开发商给占了 。没人想拿开发商的钱,而是开发商拿了我们的钱,没有办相应的事情,我怀疑你就是虹信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要么就是与他们有利益勾结的人
原来你就是开洪湖居啤酒广场的哦!难怪哦!你要帮开发商说话,为了你们少数几个人的利益,牺牲洪湖居小区近五百户业主的利益,强烈要求执法局查处!
你是倒是懂得知足哦?知足的都不知道天高地厚,把啤酒店开到我们小区来扰民,占了我们小区的公共用地经营,还要让我们知足,请问天理何在?你要是知足,就好好待在家里,不要出来乱吠!
你没见过好的,洪湖居可以说是回风片区最差的小区了!环境最差最差的了
回风洪福居现在的居住环境是周围楼盘最孬的
请城管执法回复问题。
就是,强烈要求城市管理执法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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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求市规划局将本小区的规划予以公示;2、如现实际建筑与规划有出入,请求执法局督促开发商按规划整改;3、如开发商侵犯了业主的权益,市执法局不能仅以罚款了事,变相承认现状,将非法“罚款”为合法。4、市城管执法局自今日起,即算正式收到业主投诉,目前完全有督促整改的空间,应当穷尽执法手段。如:发整改通知书、按规划进行绿化、特别是在验收时要严格按照规划验收。如若开放商仍采取出售、招商、强占等非法手段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经计算造成业主损失如果达到一定数额的损失;或者验收主管部门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验收,造成业主损失达到一定数额。其法律后果是:开发商赔偿业主损失,同时市城管执法局直接经手人员、主管领导应承担责任;如损失达到渎职犯罪立案标准,业主可向有关机关控告、举报。
作为一名公民,在此奉劝,业主要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并注意在维权过程中收集相关证据,为下一步维权做好必要的准备,切不可有过激行为;另外:遂宁的开发商要放低身段,认清法治现实,运用法治思维,认真考虑业主的诉求,防止矛盾扩大和激化,因为今天的老百姓已不是过去奴性十足、任人鱼肉、不懂法律百姓了,岂可靠一些“忽悠”的话、恐吓的语言、或者什么“你懂的”就可以蒙混过关? 再次奉劝,不要累了自己、苦了别人,你懂的。 顺便问一句:政府投资修建的防空设施规划在巴中哪里的啊???
请当官的答复
建议晚上把灯关了往楼下仍那玩意儿。
听说洪湖居楼下的负一楼就是人防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