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老工伤,1975年参加工作,84年因工受伤,下肢瘫痪,一直处于医疗康复状态。于98年申请病退,并批准,现在享受退休待遇。但由于无法自理且经常需要护理,一方面退休待遇不足以支付日常支出;另一方面需要继续治疗,但是无法享受工伤的医疗报销。
我想问问,佛山市有否老工伤的机制。我记得前几年省出台文件,允许这类人员可以重新按照工伤人员的情况重新纳入,并标记为老工伤。
请问如何创新纳入老工伤的程序?
您好,请您到单位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并作相应申请,谢谢。
2016-05-16 10: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