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省下7%的税率,她找到一个中间人虚开增值税发票,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但要向国税局补交3万多元增值税、4万多元所得税,还需要缴纳3.7万元罚款及两万余元滞纳金。
近日,新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查获了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民警发现,同时找到中间人田某开发票的除了某小型服饰公司法人石某外,她的姐姐石某某也通过同样的手法在骗税。
石某是新昌某小型服饰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1年,自称在柯桥区开店的田某来到石某的厂里推销布匹,石某就留下了对方的电话和名片。2013年,石某从田某处购买了一批布匹。之后,两人断断续续有了生意上的往来。
大概3个月过后,田某再次来到石某的服饰公司推销布匹,石某就问他有没有增值税发票。田某说,他可以帮忙弄到,但是需要收取手续费。
石某告诉民警,当时田某给出了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需要石某自己把钱打到对方指定账户,对方收到钱后,就会开出对应的增值税发票,然后把钱退还,这样做,收取的手续费是8%;第二套方案,由田某帮忙把钱打进对方账号,不过这样做要收取10%的手续费。
石某选择了第二套方案。
2013年7月份,石某收到了一个快递,里面有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两份加起来一共23万余元。此外,还有两份购销合同和一张出库单,单据上已经盖好了“山东高青旺兴纺织厂”的公章。
2013年11月份,田某将23万元余元汇到了石某的账户,石某再把钱转到了“山东高青旺兴纺织厂”的账号。10天后,对方将22万余元又打进了石某的账号,这次交易完成,中间的差价就是田某之前说的手续费。
随着调查的深入,让办案民警颇为意外的是,除了石某,石某的亲姐姐石某某,同样是一家小型服饰公司法人,也用同样的手法通过田某虚开了增值税发票。而在案发前,两姐妹并不知道对方同样都在做违法的事情。
目前,石某已补交了增值税、所得税、罚款、滞纳金,新昌县公安局对此案还在作进一步调查。
在中国违法的成本永远让利益大于违法!
诚信经营
不诚信做人,就不会有好下场的!
你真以为他们两姐妹互相不知道啊
见利忘义!有一批人总以欺骗国家欺骗人民为荣,以占国家人民便宜为能耐。老板,规矩些!!!
呵呵,国家利益高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