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吴先生向晚报反映,好一家家居广场最近换物业公司了,将物业费从每平方米1.5元提高到2.5元,“物业公司说,因为很多人不愿意交物业费,所以就将物业费提高了,我们觉得这种做法很不合理。”
接到电话后,记者来到好一家购物广场了解情况,结果,物业公司也向记者倒了一肚子苦水。
购物广场风光不再,
公寓房也受牵连
说起好一家家居购物广场,很多嘉兴市民想必并不陌生,它是投资近3亿元开发建设的大型商业项目,坐落于秀洲新区秀园南路,2005年开业,当年与中环南路南湖新区的“万好家居”购物广场东西响应,抢夺家居市场蛋糕。
好一家家居购物广场曾如此宣传道:“以一流的环境、一流的商品、一流的服务满足嘉兴以及周边地区城市化进程中日益增长的中高档家居消费需求。着力打造浙北家居建材第一城,树立浙北乃至长江三角洲好一家品牌形象,成为真正的世界家居工厂直销中心。”
然而,随着嘉兴城市格局的变迁,城市综合体增多,业态竞争过度,当年的区位优势逐渐丧失,“好一家”日益萧条。记者在现场看到,家居购物广场门店破败不堪,偌大的一楼营业大厅内十店九空,寒意阵阵。
摄影:王卫国
作为一个城市综合体,除了商业用房,还有一批配套公寓,面积在25.5至35平方米的为主,房产性质为办公用房,总量600余套,购房者中大部分非本市户籍人口,都以投资型购房为主。交房后最初的几年,开发商采取包租的方式,每年以一个稳定的回报率回报业主,物业费由开发商统一交纳。后来,随着购物广场越来越不景气,开发商渐渐陷入亏本运作状态,到包租合同到期时,已拖欠了部分业主的回报金。部分业主的想法也很直接,你拖欠我租金,接下来的物业费也甭想收取。
2015年底,原来的物业公司宣布撤走,“好一家”由现在的物业公司接管。
调价有依据
特殊对象区别对待
吴先生和另一位女业主引导记者来到购物广场物业管理处,刚走进办公室,两人就和管理处的一名男子争论起来,记者立即示意双方冷静,气氛渐渐平静下来。
经询问,男子姓任,是秀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好一家购物广场管理处的主管。
任主管说:“我们秀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去年年底接手管理‘好一家’的,之前这里一直是开发商旗下的一家物业公司(下称好一家物业)在管理。”
“2005年,好一家物业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公寓房每月每平方米1.5元,商铺为6元。当时公寓房的物业费标准定得较低,开发商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商铺面积有15万平方米,市场刚开张,人气旺,商铺开门率高,商铺这一块的物业费收取后完全能够维持整个市场物业管理的运作;二是为了拉动公寓房的销售,较低的物业费也是一个卖点。
“但现在的情况是,600套公寓房,按每平方米2.5元、平均每套700元一年物业费,满打满算全部收上来的话,也就只是42万元。现在大的支出账是,市场周围保洁外包给嘉环园林,一年12万元;自聘5名保洁员,年开支15万元;还有维修工、保安、账务人员等工资支出,已经是捉襟见肘了。再加上购物广场是商业地产,公寓也是办公类,非居住类,电费、水费都是按商业用电用水标准来缴纳的,按照惯例,每月还要先垫付20余万元的电费,产生的水电损耗也要我们物业公司按商业类价格交,比起一般的居住类项目,物业管理成本更高。好在我们在代理租赁方面还有一些收益,可以弥补一点资金缺口。”
“现在这个收费标准也是经过多方考虑和研究后,在今年年初确定的,按照相关物管条例,按一户一业主计算,现在总共600名业主,其中220名外地业主委托我们物业公司帮助管理、租赁他们的房子,开发商至今尚有100多套房子未售出,也委托我们管理。从法律上来说,调整物业费标准必须经过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现在,委托我们的业主比例已经超过50%。”
“实际上,新的收费标准实施以来,得到了大部分投资类业主的理解和配合,在实际操作中,对自住或者尚未出租空关的业主,考虑到没有盈利,我们仍可酌情按老标准收取。”
任主管告诉记者:“关于调价事宜,我们都是和业主委员会多次沟通协商后确定的。”
记者就物业公司调整物业收费价格事宜咨询了市价格部门。嘉兴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也接到过好一家购物广场业主有关物业收费方面的投诉。我们的解释是,一般情况下,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收费价格调整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按国家相关条例规定,在得到50%以上业主认可后即可施行,未成立业委会的,须到价格部门报批。”
via.南湖晚报 记者 王卫国
对于物业公司入不敷出涨物业费,你怎么看?
应该涨点的,现在工资都在涨
仍可酌情按老标准收取
爱,好一家已经成了破一家
这涨的理由也太扯了
永远都有那么几个不交物业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