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们冷水滩区金水湾城市广场业主,业主2013年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政府至今不同意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国局回复说是开发商违反规划行为不能办理,作为消费者看到了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永房售许可字[2013]第0001号,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永[冷]国用(2011)第00750号)才购买,是出于对政府信任。现不能办理产权证,相关部门是否监管不到位,是否有责任,却让我们消费者买单。 跟据2017年7月发布新文件,湘政办发〔2017〕39号,国土资源部门依然不给予我们办理不动产权证,冷水滩区的部门接到文件并不执行,请求省政府为我们业主做主,给我们业主先办理不动产权证,再依法追究开发商责任。
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您与开发商应当共同到市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并提供双方身份证明、您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开发商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税费缴纳凭证、房产过户审批手续等资料。但由于相关部门对该项目土地容积率处置未到位、该项目建设用地已在银行抵押,银行尚未释放土地抵押物、开发商不能提供名下土地使用权证等原因,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暂不能受理新金水湾的分户转移登记申请。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