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张海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工资发放>

我在吴兴区劳动南路与勤劳街交叉口的仪凤商城工地工作,老板(潘志荣)拖欠我18个月的误工费未给,共225万元。请相关单位协调处理。
街道劳动监察中队经了解,您所说的工资为去年3月至今未开工的仪凤楼工地上所暂留的6台机器的租赁费用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误工费用。街道劳动监察中队联系该公司老板未联系到,因费用涉及数个公司,街道劳动监察中队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吴兴区爱山街道 2017/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