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是2015-2016城区交流的老师,感谢县府和县委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英明领导,我们的学校赿办赿好,校园越来越漂亮,学校硬件越来越先进现代化,可是教师待遇却不咋地,甚至有些学校领导教育局有规定的福利待遇都不执行,去年过年前学校放假以后(农历12月20左右)教育局要求交流老师的文明奖在本年所任课学校发放,城区大部分学校都遵照执行,而上杭四中置若罔闻,没反应,据了解三中也没发,临城中心小学也没发,而本校的老师却全额发放,农村学校哄我们来交流,到了城区却变成了两头不接洽,到了城区,说是让我们来学习锻炼,什么重活累活都让我们干,福利一分钱都没有,有这么不厚道的校长,这还是同仁吗?希望市领导帮我们调查,并解决,以慰我们农村教师沧伤的心灵!(我们上有老,下有小,经济压力大,急需钱用,渴望领导解燃眉之急)
贵处转来的诉求编号为LY16100900041,反映“农村教师到城区交流的文明奖发放为什么如此奇葩”信访件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为切实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促进县域内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近年来,实行了城乡教师交流制度,交流教师互相学习,认真工作,有效成长,对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整体教学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
经调查落实:2015-2016年在上杭四中交流的老师有9人,这些老师中有2位老师2015年度在该校服务一年,其余老师在该校服务一学期。学校文明奖按规定服务一年的全额发放,服务一学期的先发放4个月(2015年9-12月)的文明奖,这些老师的相关文明奖学校在2016年1月26日已签发,并于当月打入他们的帐户。2016年度学校文明奖因时间未到,目前尚未发放,所以该校交流老师的文明奖也尚未发放,届时随该校正式老师一同发放。
对此,我局建议该校在发放学校文明奖之时,同时以短信形式告知教师及时查收,以免因时间久而忘记。
上杭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20日(上杭县教育局于 2016-10-20 17:4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