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为什么有很多人,代开发票,或者卖发票,这些可以开发票的人,到底如何盈利的?

特别在深圳,很多人说,可以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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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客前线
02-18 11:062赞踩
不要买发票!后果很严重!
2016年12月,国税总局出台《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走逃企业开出问题发票的认定及后续处理问题。
走逃(失联)企业,是指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
文件中是这么说的: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查询等方式对企业和相关人员查无下落的,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报税人员等,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都视为“走逃企业”。
大家可能对“非正常户”比较了解,对“走逃户”的定义有些陌生。这么说吧,“走逃户”属于“非正常户”当中性质较为恶劣、故意逃税的那一种。
因为有的非正常户是因为变了地址而未及时到税局做变更,本来可以零申报却没有申报等造成的,到税务说明情况、补缴税款后就能解除非正常户。
但,通常被认定为“走逃户”的,都是这样:通过虚假资料注册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领取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非法牟利。在短时间内大量开票,提供给受票方认证抵扣,在申报期前走逃、失联。
就是传说中的“开票公司”!
金税三期上线之后,大量的空壳开票公司浮出水面,而各地却没有统一的处理办法,总局这才出了文件。
文件一出,标志着新一轮的稽查会来的更猛烈!(因为各地要比执行力啊~)
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问题发票?问题企业?
那些购进货物名称和开出发票名称不一致的;
开出了相应的发票,理论上要购进某些货物,但却没有对该货物进行生产加工(看有没有相应的电费进项发票用于抵扣),没有委托加工,也没有直接销售的;
还有一种最直接的,就是开出专用发票,然而没有纳税!
这些行为能逃的出金税三期的火眼金睛吗?
不能!所以,该企业就是问题企业,取得(购买)该企业专票的企业,也会被一并揪出来!
会被如何处理呢?
其一:如果你还没来得及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那就不允许你抵扣或不允许出口退税。
其二:如果已经申报抵扣了,麻烦您一律先做进项税额转出!
对,就是必须“转出”!别迟了,迟了会有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别觉得你是正经生意人就亏大了,也别问“上游企业逃税了,凭啥你承担?”就凭人家国税局还没收到钱呢,要怪就怪你“遇人不淑”吧!
对此,稽查老司机是这么说的:别明着喊冤,心里打鼓,票怎么来的,自己不清楚啊?
如何避免被“一网打尽”?
这个简单啊!你绝不买发票,严守“三流一致”(实物流、资金流、发票流)!
敢问,“三流一致”,哪个企业能做到?
那就尽量不要遇到上述“走逃企业”吧!
对于没有合作过的公司,先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一下,一般来说这些空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并不相符,有的法定代表人年纪过大或过小,且常常伴有地址异常。
确定要合作的时候,也应该核实业务员身份,要设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付款期限,比如抵扣发票开具50日后,这样如果对方在发票处理上有问题,则可以避免损失。
当然,在取得进项发票后,要及时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一旦发现自己取得的是异常抵扣凭证,就马上主动做进项转出,要不然被查到了,滞纳金事小,关键是人家都查你了,会只查一张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