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根据新罗区区委区政府的决议,明文规定下到边远乡镇干部可以享受下乡补贴,新罗区司法局早已落实,而我们新罗区执法局却迟迟没有兑现,为何一样在乡镇工作却有不同待遇?为何司法局有而我们执法局没有?我们的钱哪儿去了?被贪污了吗?
基层队员:
关于您反映“干部下乡补贴”事项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根据区府办《转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方案的通知》(龙新政办[2015]118号)精神,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范围限于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镇所属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卫生院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区派驻镇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照执行。经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充分沟通明确区派驻镇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是指编制在镇的派驻镇工作人员。我局派驻镇工作人员编制在我局下属机构,而不是在乡镇中队,所以不符合文件规定,不能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待遇。(新罗区行政执法局于 2016-12-19 11:5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