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件LY17020800035,关于投诉“村民耕地被非法侵占,用以开发建房”,十方镇人民政府给出的答复:
根据小城镇发展和建设规划,你反映的该地块作为早起规划的服装批发市场,通过前几年一系列的土地报批运作,该地块已经省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闽政地〔2005〕324号,批准用途为政府储备地(市场用地),面积1.3867公顷。为盘活该地块,今年初,镇村对已征用土地进行了清表施工。
关于此答复,我在原诉求件下面进行了回复,不知道为何不给显示?心虚?
说是地块已经获得了省政府的批准,批准文号为闽政地〔2005〕324号,村民在网上,国土资源局官网等各种地方进行搜索查找,并没有找到这份批文,如果真的有此批文,你们是否提前进行了张贴公示,让所有利益相关村民知晓土地被征收?就算进行了张贴公示,你们有对所有相关村民,进行合法合理的土地征收补偿吗?为何如此多的村民进行反对阻挠?村民都是良民,肯定不存在已经进行了征收补偿,再进行闹事的情况。既然是政府进行征收,不存在强制无偿征收的情况,因为征收款是国家政府出。为何那么多村民没有收到补偿,征收款被哪些村干部村官贪污了?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信息如此公开透明,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麻烦给出合理解释或合理的解决方案,如若不然,村民将会把此事曝光给电视台。
十方村村民同志:
你好!你于“2017年3月14日11时14分”向龙岩市12345政务平台反映的关于“关于诉求件LY17020800035的处理疑问”的诉求件(LY17031400025),我单位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第34、35条规定,我机关对你的此次诉求不再受理。
十方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6日(武平县十方镇于 2017-3-16 16:5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