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正在有序推进。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取消原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将大大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近日,省财政下达我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4.38亿元,该笔资金包括直接补贴给农民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用于支持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资金和支持2015年早稻集中育秧补助资金。其中:直接补贴给农民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共计4.16亿元,补贴面积371.78万亩。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照《江西省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案》执行,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补贴标准全省统一为112元/亩。补贴依据为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对暂未颁证到户的,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或已确权登记但未颁证的面积。对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记者 黄梦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