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申领条件问题

尊敬的市残联领导: 根据规定,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需本市户籍,持有本市颁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且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可以申领的第二类残疾人我的理解是:1、本人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2、本人的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150%以下。只要符合以上两条就可申领,不必考虑家人的平均收入,请问领导我的理解正确吗?
你好,你的理解基本正确,你说的申领困难残疾人补贴,有关个人收入这部分是需要民政认定的,市民政有一整套经济认定的办法,具体可以到镇乡(街道)民政办咨询。
诸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