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人民法院(2015)佛城法民一初字第2343号案,当事人均收到涉案的资料、传票。
三水区人民法院(2015)佛三法执字第2029号案,没有收到诉讼资料、传票,就收到执行裁定书、查封公告、执行通知书三份资料。
当事人同名同址,同在市法院领导,为什么两基层法院送达工作相差这么远的?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执行程序是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的执行。按照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三水区人民法院在(2015)佛三法执字第2029号一案中,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执行裁定书、查封公告、执行通知书,符合法定程序。
感谢您对本市两级法院工作的监督、理解和支持!
2016-03-22 18:4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