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设计单位违规在古田县承接业务

1、四川陆纵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属于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根据福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闽建[2014]12号)《关于印发《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入闽应当进行企业验证登记和网络备案;在福建省住建厅的网站上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登记系统中无法查询到四川陆纵的有关信息。而其在古田县内开展多项设计业务,根据闽建[2014]12号文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内省外勘察设计企业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日常监督管理,请求古田县住建局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2、四川陆纵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资质为电力(送变电)乙级,而其在古田县承接的多个古田县移民局的移民后期扶持设计业务均为路灯建设,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规定的设计资质范围,其已超资质范围承接业务。
匿名:你好,收悉你的信访诉求件后,我局立即安排相关股室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情况,现答复如下: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古田县库区移民农村路灯建设工程由县库区移民开发局具体负责项目审批、工程设计、招标和监理等监管工作。项目监管单位为库区移民开发部门,没有纳入我局监管范围。你所反映事项请你与县库区移民开发局联系,谢谢。(住建局于 2016-8-26 10: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