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左右,为小孩报名一家幼儿园,4月叫我过去缴纳1000元,说是报名费和日用品费用。交完费后幼儿园开了一张《某某人日用品》财务收据给我。当时口头没告诉过我如果不读,费用不退,也没有签收任何文件和协议说明费用不退。6月左右,幼儿园来电通知我过去缴纳学费。由于家庭原因,小孩不能来我工作地方所以不能入读,因此我给了幼儿园明确答复,但幼儿园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我未如期入学,之前缴纳的1000元不退。后来我多次回电工作人员,包括短信与邮件,均未接通电话及反馈。
小孩不去读书,没领取日用品,也没有享受到任何服务,为何不能退报名费。
收据开的是一次性用品费用,说是被子席子的费用,但是如果不去读书,学校也会把这些东西给其他小朋友用,我们并没有浪费或者占用幼儿园任何资源。换而言之,如果小孩不去读书,幼儿园并没有为他收取的1000付出任何服务。
因此在这里咨询,幼儿园收取这个费用,最后不读不退,这样做是否合法合理?我向哪些单位投诉处理这个事情?谢谢~
你好。《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粤价〔2012〕47号)第十三条规定,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严禁收取“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留位费”、“接送卡费”或“育儿报刊费”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
家长对幼儿园收费有疑问或投诉的,请直接与幼儿园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2016-11-17 12: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