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转让问题

请问个体经营的药店能否转让?如可以,可转让给无执业资格(无药师证)的人员做为企业负责人吗?
大多数个体药店的经济性质是个体工商户,企业负责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营业执照并不能变更企业负责人,因此不能转让,只可注销重新开办。大多数的连锁药店的经济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法人负有限责任,根据所有股东同意,可变更企业负责人。根据《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开办标准》,企业负责人必须要是药师,熟悉药品知识及相关法律规定,这是对经营的药品质量负责。
2010-12-24 00:5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