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述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通过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增值税预缴申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业务前提
1. 已在福建国税办理税务登记且状态正常;
2. 纳税人不是跨区税源登记(比如在外县市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则属于跨区税源登记);
3. 纳税人无逾期未核销的外经证;
4. 纳税人办理过ca证书。
功能节点
1. 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涉税办理——涉税办理事项——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
2. 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涉税办理——涉税办理事项——登记——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
3. 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申报纳税——我要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
4. 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涉税办理——涉税办理事项——登记——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外出经营活动结束时)
5. 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涉税办理——涉税办理事项——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操作步骤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
本省的纳税人开往省外经营地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必须使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进行办理;本省的纳税人开往省内经营地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需要开具纸质外管证的使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进行办理,不需要开具纸质外管证的,可以直接通过【电子外管证报验登记】模块进行电子外管证报验登记。
纳税人要外出经营活动时,登录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点击左侧“涉税办理”中的“涉税办理事项”菜单,选择“证明”,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页面。菜单位置如下图:
1.填写表单
◆ 填写外出经营地行政区域,合同对方纳税人信息,点击【确定】,进入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
◆ 根据申请表的内容,输入相关信息,按实际情况输入货物或服务名称;货物或服务名称总数应不少于一条;货物或服务名称可输入多条。
◆ 上传附列资料,点击上传附列资料,选择需要上传的资料。
◆ 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进入确认申请表页面,点击【返回】按钮则可以返回填写页面进行修改,点击【查看凭证】按钮则显示pdf内容,点击【确定】按钮并使用ca签章成功,如图
◆ 使用ca签章加盖电子印章后,再点击【确定】按钮,如图所示:
◆ 提交签章后的pdf表单,系统打开查看回执页面。如图:
◆ 点击或按钮,可以打印对应的内容。
2.纳税人查看办结通知书
税务人员审批通过且加盖ca签章后,纳税人在办税桌面的提醒事项中,能看到对应的办结通知书提醒记录,如图:
点击【查看】按钮,即可查看pdf文档,如图所示:
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
本省纳税人持纸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前往外出经营地的,需要进行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
登录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点击左侧“涉税办理”中的“涉税办理事项”菜单,选择“登记”,选择“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表页面。菜单位置如下图:
1. 填写表单
◆ 选择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编号后,点击【确定】,进入到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表
◆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表内容。
◆ 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进入确认申请表页面,点击【返回】按钮则可以返回填写页面进行修改,点击【查看凭证】按钮则显示pdf内容,点击【确定】按钮并使用ca签章成功,如图:
◆ 税务人员审批通过且加盖ca签章后,纳税人在办税桌面的提醒事项中,能看到对应的办结通知书提醒记录,如图:
◆ 点击【查看】按钮,即可查看pdf文档,如图所示:
增值税预缴申报
登录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选择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
点击左侧“申报纳税”中的“我要申报”菜单,选择“增值税预缴申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增值税预缴申报页面。菜单位置如下图:
◆ 选择税款所属时期,核定信息,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到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 根据申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容
◆
点击【申报】,提交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点击【暂存】,则保存当前的填写数据。注:暂存的数据只放在当前的电脑本地,如果换了一台电脑或换一个地方,则无法加载暂存的数据。
◆ 点击【确认】按钮,提交成功;点击【返回】按钮,则返回修改填写的表数据,如图:
◆ 纳税人如果要网上缴款,须在报验地完成报验登记,且在报验地完成三方协议签订。
点击【缴款】按钮,则进入缴款页面,进行缴款操作;点击按钮,可以打印对应的内容。如图:
.2.纳税人查看申报成功提醒
纳税人在办税桌面的提醒事项中,能看到对应的提醒记录,如图:
◆ 点击【查看】按钮,即可查看提醒内容,如图所示: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时,登录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点击左侧“涉税办理”中的“涉税办理事项”菜单,选择“登记”,选择“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页面。菜单位置如下图:
◆ 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后,点击【确定】,进入到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请表
◆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请表内容。
◆使用ca签章加盖电子印章后,再点击【确定】按钮,如图所示:
◆提交签章后的pdf表单,系统打开查看回执页面。如图:
◆点击或按钮,可以打印对应的内容
◆税务人员审批通过且加盖ca签章后,纳税人在办税桌面的提醒事项中,能看到对应的办结通知书提醒记录,如图:
◆点击【查看】按钮,即可查看pdf文档,如图所示: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本省纳税人开往外省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才需要在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本省纳税人开往省内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在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后,系统会自动进行缴销!
登录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点击左侧“涉税办理”中的“涉税办理事项”菜单,选择“证明”,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选择页面。菜单位置如下图:
1.填写表单
◆填写外出经营地行政区域,合同对方纳税人信息,点击【确定】,进入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核销申请表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核销申请表。
◆上传附列资料,点击上传附列资料,选择需要上传的资料。
◆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进入确认申请表页面,点击【返回】按钮则可以返回填写页面进行修改,点击【查看凭证】按钮则显示pdf内容,点击【确定】按钮并使用ca签章成功,如图:
◆点击或按钮,可以打印对应的内容。
注意事项
1.本省纳税人开往外省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需要做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在省外经营地所在税务机关办理。
2.本省纳税人开往省内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需要在省内经营地所在税务机关办理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不需要做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3.完成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后,一定要退出重新登陆!重新登陆后,才能选到报验地的报验登记信息!才能进行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4.本省纳税人开往外省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才需要在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本省纳税人开往省内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在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后,系统会自动进行缴销!
5、外出经营的报验户要在经营地预缴税款要先在报验地开通银税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