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诉求编号为 ND16022500001的回复很不满意

对于贵局的回复表示非常不满意。
首先请问贵局实地检查过没有,该发电机房离居民区不到2米,该公司这么大的发电机房怎么能建在这里。
第二,贵局的人员接到了多少次的投诉,请问哪次有处理或者协调过没有。贵局一天到晚电话都是通话中就算接通接线员每次都是敷衍了事。贵局真的有那么忙么?
第三,并不是像某公司所说的就那次停电才发电。且经常没事就轰轰响,烟雾弥漫。更不曾道歉过,且态度恶劣。
第四,贵局要求该公司加强发电机噪音的管控,做好隔音降噪,不得对周边造成影响。请问如何做到隔音降噪可有具体措施。臭气熏天又是如何处理可有对策?
最后希望贵局能够百忙之中抽出点时间实地检查下,并且能在发电机开启的时候与周围居民一起感同深受下。
谢谢
宁德市商业总公司发电机房建于居民住房边,靠民房太近,距离民房不足2米,而且发电机房设施简陋,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对此我局对宁德市商业总公司下达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宁区环违改字[2016]4号)(见附件),要求在30天内完成整改(1)采取搬迁另选地点或更换发电机。(2)对发电机房进行改造采取隔音墙、减震、消音等措施。我局将对该公司改正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另,建议投诉人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及时沟通。(蕉城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6-3-21 10:56回复)
附件:10-56-09-SCAN_20160321_104947500.pdf
 10-56-13-SCAN_20160321_10510650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