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一女子撞车后,婆婆、母亲相继离世,她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世上打官司的理由千千万,有些是为了维权,有些是为了出口气,有些是为了争权夺利……而富女士的理由却有点特别。她说,那场车祸,虽然没有让她撞得非常严重,但由此让她对两母亲无法尽孝。这间接引发的事情,对她的精神摧残却是巨大的。因此,她一定要让肇事方给予精神赔偿!
去年5月,富女士在外出时不幸遭遇交通事故,与祝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了碰撞。交警大队认定,祝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然而,这起看似简单的交通事故,富女士说,实则给她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打击。
因为受伤,原本可以在家照顾婆婆的富女士,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尽到自己的孝心。富女士受伤后不久,婆婆离世。正当她还没从婆婆去世的伤痛中平复过来时,富女士的母亲也因病撒手人寰。富女士认为,这场交通事故不仅让自己遭受了身体的损害和财产的损失,也让两位年迈的母亲多了不少担心,更使自己失去了最后为两位母亲尽孝的机会。
为此,今年,依旧无法从低落情绪中自拔的富女士一纸诉状把祝某、祝某当时驾驶车辆的车主徐某、车辆所投保险公司告到海盐县法院,除去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相关赔偿费用外,富女士还要求三被告赔偿自己失去亲人的精神损失费。
对于亲人的离世,承办法官安慰富女士节哀顺变,同时耐心地向富女士释明《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保险公司与被告祝某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赔偿,富女士所主张的额外精神损失费不属于法定的赔偿项目。
基于法理与情理的考量,承办法官还安排原、被告双方进行圆桌调解。调解中,富女士数度落泪,称自己没能尽到孝道,婆婆、母亲的相继去世,是她这辈子永远都过不了的伤心坎。出于理解原告失去亲人的心情,三被告纷纷表示同意调解。
而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富女士的情绪也逐渐平静下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富女士车祸方面的相关损失80400元,被告祝某补偿富女士2000元。
(嘉兴日报)

还好是2000,意思意思够了,狮子大开口就不支持富女士所谓的说法了
这样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