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泗水县有部分学校在职称评定时非班主任的没有参评资格,但是作为音乐体育美术信息老师来说很少带班主任,可是作为我们这些科目的老师来说我们大部分都担任辅导老师或者训练队工作,其中体育队和机器人队经常外出比赛。我们泗水的音体美信老师经常在一起交流此项规定深感不合理。感觉学校没有认可我们的这一工作量,有些老师已经往省教育厅反应此事情,希望市教育局能够给我们答复。
市教育局[2017-10-27 10:47:44]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泗水教师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因市教育局尚未部署,所以我县还没有安排。2012年至2015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职称完全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53号)规定的评选条件推荐评审的;2016年度,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号)规定的评选条件推荐评审的,其中有关班主任、辅导员的规定如下:附件2“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正高级教师: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尊重学生差异,既注重学生群体成长,又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高级教师: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引导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尊重并关注学生差异,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一级教师: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班级管理过程中引导形成良好的班风学生。二、三级教师:协助做好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我县根据以上政策规定,在推荐正高级、高级和一级教师时,要求参评人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并没有将某个学科教师排除在外,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也未限定必须是语数英、物理化学科教师。希望各学科教师都要积极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主动履行既教书又育人的职责。同时,在此提醒各位教师,“担任辅导老师或者训练队工作”的工作量要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需要学校和广大教师的认可。如您还有不明白的问题,欢迎您来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咨询,也可电话咨询(4239323)。泗水县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