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新居民子女入学积分制已全面实施,新居民子女申请入读市区中小学起始年级(小学、初中一年级)的,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必须纳入积分制管理。”这是记者从南湖区新居民事务局了解到的。
随着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全面开始,凭“积分”可入读公办中小学的消息,也点燃了南湖区广大新居民家长的热情。那么,哪些新居民的孩子符合这一新规的要求?孩子入学又要办哪些手续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南湖区新居民事务局的相关负责人,为新居民家长答疑解惑。
新居民申请积分入学
应具备哪些条件?
在南湖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并在南湖区连续工作(就业或创业)均一年及以上、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超育、无刑事处罚且其未成年子女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在南湖区缴纳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延续至2014年6月30日连续满二年以上的新居民可申请子女积分入学。
但是,根据《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入读公办中小学暂行办法》规定,2014年新居民以积分制(申请)子女入读公办中小学,仅限于市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时安排,其他年级及转校的不纳入。各镇新居民子女入读公办中小学,具体参照《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积分计分标准设置基础分和附加分两部分:基础分(500分)包括基本状况、个人素质、居住年限、计划生育、专利创新、投资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等八个方面;附加分(10分)主要为申请人身份。
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居民可于6月30日前到居住证申领地的新居民事务所提出申请。
新居民申请积分入学
应提供哪些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有这几样:《嘉兴市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入读公办中小学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成年育龄妇女为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在南湖区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依照《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暂行)》中设定的各项计分指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新居民申请积分入学后的
审核评分流程是怎样的?
各新居民事务所受理新居民申请后,对资料进行初审,对有异议的资料提交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复审。区新居民事务局对各申请受理窗口录入的资料进行终审,终审未通过的退回申请受理窗口;终审通过的待排名公布后,新居民可登录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信息平台(http://nh.jx612345.com/blueNH/)查询积分结果。
根据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布的当年度新居民积分制入读公办中小学名额,区新居民事务局与相关职能部门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序,对拟列入公共服务享受对象的个人情况和积分分值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或区新居民事务局反映投诉。
来源:嘉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