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封函致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贵院“问东答西”却为何?
丘建东
201502.6
我的第二封函致新罗区人民法院,诉求是,为什么要龙岩市新罗区法院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乡镇法庭门卫工作人员都以桌牌型式公示姓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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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人民法院“问东答西”,回复是,您的诉求件已收悉。新罗区法院工作人员均按规定佩挂记有本人姓名、职务等信息的胸牌上班,并在大堂设立了监督台,公布本院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新罗区法院于 2015.2.4 10:58回复)
本人第一份函,建议新罗区人民法院以桌牌型式告示立案庭所有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发于2015.1.22,缘起于贵院立案庭大厅只一个人审判员潘莉红面前置有桌牌,可见其其姓名职务,另三小姑娘包括收银员无桌牌,
这法院整改也就罢了,其“问东答西”,以“胸牌”替代“桌牌”职务作为民意的挡箭牌!
贵院似孚不服气,您去可新罗区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户籍工作台借鉴一下,其四工作人员中,一是民警,余三就是有姓名,职务标“工作人员”,
您好,您反映的诉求与LY15013000015诉求内容相同,根据《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十三)诉求件多次重复提交的,12345不予受理,您可查询LY15013000015办理情况知悉该诉求相关单位的答复。(新罗区信访局网络信访中心于 2015-2-6 14:5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