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强制上环之再投诉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委已与相关单位进行了解。忠介居委会再三要求您采取避孕措施的方法是欠妥当的,但我们每个公民都有遵守计划生育国策的义务,请您体谅。我委已告知居委会的同志,待您身体恢复后再采取必要的节育措施。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我尊敬的海口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你好!
麻烦你们不要混淆是非好不好?!
1、什么叫做”忠介居委会再三要求您采取避孕措施“?他们那是在再三要求我采取避孕措施吗?他们是强制我去上环!上环你们懂吗?!难道你们做为计生部门也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规定的避孕措施就只是上环吗?避孕=上环?这就是你们认识和推广的计生知识?????????什么又叫“再三要求”??????以删除我小孩的准生证材料,让我孩子以后上不了学进行恐吓,态度蛮横无礼(这一点连《海口晚报》的记者都深有体会!)这就叫做再三要求!!!!!!!请问,你们见过这样“再三要求”的吗???难道你们也认为这就是再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态度蛮横无礼,威胁恐吓,这是文明执法吗?!!!!
2、“我们每个公民都有遵守计划生育国策的义务”,你们认为我不遵守计划生育政策???请问,我不遵守哪一项计划生育政策了?哪一条?哪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第三十四条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避孕措施有很多,比如上环、口服避孕药、使用安全套等。
忠介居委会郑浩主任告诉我,国家法律法规上说的“节育”就是上环!说这是国策!还说我不懂!呵呵,到底是谁不懂?!一个指导基层计生工作的居委会主任对国家计生工作的基本法律法规竟然有这样扭曲的认识和理解!我只能说:无语!做为市一级的计生部门,难道你们也认为避孕措施=上环?节育=上环?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上环也是国策吗?!
我们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在大力推进民主法治进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我盼望,在这件事情上,有关部门能给我一个公道、民主的解释!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们计生部门是严格按照《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并不强制上环或结扎,而是根据个人的情况来指导市民采取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您的情况我委已于琼山区人口计生委进行了沟通,已责令中介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整改。请您谅解!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09-02 18:4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