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在中山路“月芽儿专卖店”花190元买了一双凉鞋。回家后我发现,新鞋穿了不到一周就出现鞋扣断裂问题,一开始店家服务态度尚好,称可以帮助维修。第一次修理,三天后鞋扣再次断裂,第二次修理,不到一周,不仅鞋扣再次断裂,而且出现了鞋底脱胶等新问题。这时我联系店家要求退换,月芽儿专卖店以该鞋是特价商品,不属于三包范围为由,拒绝该要求,只答应维修。我很无奈,找到南昌市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几番周折,消费者协会却告知,消协只受理7天包退,15天包换的投诉,现在时间已过,消协不受理该投诉。
我感到很困惑,特价商品按国家规定也属于三包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三包产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月芽儿专卖店”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且,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都没有关于消费者投诉时间的限制,南昌市消协明显属于行政不作为。
我一定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期将向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我也希望社会更加关注消费者自身权益的保护,抵制无良商家,霸王条款,谴责消协不作为。
事情已经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