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建,职能部门庸政懒政不作为

龙游县塔石镇泽随村赖信忠占用集体土地,私自填埋铜山源水库灌溉水渠违章搭建。经多次信访举报,职能部门均未采取相应措施,土管员调解时口头告知举报人违建已经20余年不能拆除,请说明这条规定的法律依据。第二,该违章搭建到底怎么处置,需要职能部门正式书面答复。第三,省政府的三改一拆政策为何到了基层就落实不了?
徐晔辉:您好!您通过网上投诉反映:塔石镇泽随村赖信忠占用集体土地,私自填埋铜山源水库灌溉水渠违章搭建。经多次信访举报,职能部门均未采取相应措施,土管员调解时口头告知举报人违建已经20余年不能拆除,请说明这条规定的法律依据。第二,该违章搭建到底怎么处置,需要职能部门正式书面答复。第三,省政府的三改一拆政策为何到了基层就落实不了。经本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经镇工作人员实地核实:你所反映的赖信忠户私自填埋铜山源水库灌溉水渠进行违章搭建一事不属实。经调查,赖信忠户围墙是1998年建造的,建造位置确实是位于渠道上方,但是建造时是将渠道进行覆盖,并未填埋。关于赖信忠户围墙建造一事,在建造时赖信忠户就向泽随村缴纳相关款项共计274元,泽随村同意赖信忠建造围墙,建造的围墙也并未有高度限制。 关于你要求的将赖信忠围墙内的钢棚拆除一事。经调查,原先赖信忠户准备在围墙内建造二层封闭式钢棚,镇相关部门进行过处理,责令赖信忠户拆除二层结构,目前所遗留的底层部分钢棚建造在围墙内,为临时性钢架结构,依附在围墙上,三面环空,顶部部分遮挡,主要是用于堆放杂物和遮雨作用,对附近无影响,属于钢结构构筑物,并非是违章建筑。二、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根据上述核查情况,赖信忠户在1998年建造围墙时并未填埋渠道,围墙在建造时缴纳过相关款项,建造是得到泽随村同意的,围墙的建造位置赖信忠与反映人的父亲徐樟根有过书面协议。关于围墙内的钢棚,经镇相关部门查勘,确定为临时钢结构构筑物,并非是建筑物,更不是违章建筑物。经办人:赵鹏 联系电话:0570-7031306 塔石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龙游县塔石镇人民政府 201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