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领导,
我们想问一下申请在农田上盖房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呢?
比如说仙游县园庄镇园庄村后洋小组村民得到在农田上盖房的审批,这程序是怎么走的?是怎么得到审批的?
1. 有哪些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对这个事情负责呢?比如说,园庄村哪些领导?园庄镇政府哪些领导和工作人员?仙游县土地局哪些领导和工作人员?
2.如果园庄村上报的时候就是造假材料,那么园庄镇政府和仙游县土地局没有审核清楚就批了,这个园庄镇政府领导和县土地局领导是不是失职?要不要承担责任?
3.如果有群众已经反映了下面造假材料,然后园庄镇政府和县土地局都没有认真调查审核,继续帮助这违法违规盖房。这样园庄镇政府和县土地局的责任是不是更大了?
4. 如果最后认定了这农田上盖房是违规的,会有哪些当官的和工作人员被处理?
园庄村后洋小组
2015年6月26号
针对后洋小组根据该组建房多、土地少的情况,先安排在集镇规划区内,申请报批915平方米15直建房用地,镇政府根据仙游开发区统一集镇区规划安排,经过实地考察,在规划区内报批13户建房手续,各项审批手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因纠纷处理、土地性质转变、等待规划审批等耗用了较长时间,相关手续已于2015年2月办理完成,并进行了公开公告,没有存在违规审批问题。(莆政土[2015]5号,仙政土[2015]25号)
在安排小组建房分配问题上,该小组群众经过多次协商讨论最后形成方案,先建住房户向小组有偿缴纳补偿金,进行公开招标,首先向本组住户招标,本组住户不能完成标数,超过招标时限后向外组招标。因有5直价格偏高,本组村民无人买,按照招标方案最后向外组招标。
后洋组乌溪尾农田是根据集镇规划及农村交通发展需要,经过小组群众讨论形成决议,并签定征地合同后用于建设园庄农村客运站的,不存在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土地和破坏农田问题。对于后洋小组部分住房困难户申请的建房用地属集镇规划区,不能进行违章建房,我们劝导他们在符合土地总体规划和集镇总体规划的情况下,向村委会提出旧房翻建申请,村委会经镇国土、村建部门向上级报批审核通过后,再安排他们进行旧房翻建,或待今后控制性规划及详细规划修编后进行统筹考虑安排。
园庄镇政府组织国土、村建等有关部门对园庄镇群众拟新建房位置进行初步核实,符合园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属建设用地的,上报县人民政府给予审核审批;一般耕地的,下一步等县政府农转用指标下达后,镇政府组织国土、村建等有关部门对园庄镇群众拟建房位置进行初步核实,上报县有关部门审核后,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然后才能将农转用手续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待农转用审批后,再按报批程序呈报县有关部门予以审批。
(仙游县国土资源局于 2015-6-29 11:44回复)